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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对建筑工程出台新规 不节能工程视为不合格
新闻来源:黄海晨刊       更新时间:    收藏此页

今后,建筑节能不达标的房子,将被视为不合格工程,不得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3月15日,从市建委传来消息,今年,我市对建筑节能出台几条“硬杠杠”。 

  ——对达到安装条件未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严把施工许可关,节能设计不达标的,不得办理施 
工许可手续。 

  ——加强施工过程建筑节能监管,确保工程施工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经审查批准的建筑节能设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降低节能设计标准,不得随意变更节能设计,确需变更的,必须通过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复审合格。 

  ——加强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环节的管理,凡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不得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未取得建筑节能认定证书的工程,一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今后在建设领域各项评比活动和示范项目中,凡违反建筑节能和“禁实”规定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今年,市区及各区县城市规划区内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应用新型墙材。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各类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必须到市墙改节能办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使用在市墙改节能办办理登记备案的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凡未使用在市墙改节能办办理登记备案的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不得应用于我市建筑工程项目;已应用的,不予按照新型墙体材料对待,不予返退已缴纳的新型墙材专项基金。


来源: 黄海晨刊      作者: 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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